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部署,扎实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职能作用,出台落实十条具体举措,服务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开门稳”“开门红”。具体措施主要包括:
一、做好项目环评要素保障
围绕全县年度重点项目和重大招商项目,建立环评工作动态跟踪服务台账,主动靠前提供政策与技术帮扶指导。最大限度压缩环评报告审批时限,提前与市局做好审批项目沟通协调工作,保障环评顺畅进行。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在环境准入管理上新增实施环评豁免42类行业范围和实施环评报告表告知承诺审批的18类行业范围,对生态环境影响总体不大、与民生密切相关、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部分行业,扩大环评豁免和告知承诺审批范围。对于列入豁免环评范围的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对于告知承诺审批范围的项目,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实行“即到即批”,推动项目更快落地建设。
二、高效配置排污权指标
立足我县发展需求,充分挖掘总量减排潜力,深入实施一批重点减排工程,及时核定和收储主要污染物削减量。持续推行排污权指标平价出让、随买随办等措施,以2021年全省市场加权平均价为基准,按照指标价格不高于90%的标准,积极投放排污权政府储备量,保障新上项目所需指标。
三、靠前提供精准审批服务
坚持“无事不扰”与“服务到家”相结合,成立项目环评审批保障工作专班,实行重大项目审批挂钩制度,由分管领导、各股室负责人挂钩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开展跟踪服务。对列入县级以上重点项目,实行主动介入、做好项目环评审批前指导、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提供环保咨询。积极衔接和引导企业落户,对有意向在连城落户的企业,主动把脉,协助排除疑虑和困难。专人跟进重点项目,了解项目进展情况,保障环评工作顺利高效进行,并配合环评单位做好服务工作。
四、强化环境信用管理应用
扎实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做到应评尽评,鼓励和引导企业主动参与环境信用评价。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市场准入等行政管理事项中,将信用报告作为评选先进和资格审核的重要条件。加强企业信用修复服务,对存在信用修复需求的企业加强信用修复指导。对违法企业作出行政处罚时,同时告知信用修复流程,指导企业进行信用实时修复,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五、开展企业执法帮扶活动
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与精准帮扶并重,组建环保问题帮扶工作组,加强与企业信息互通,提供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为企业排忧解难,引导企业精准治污、科学治污、达标排放。对日常管理中企业可能存在的环境违法苗头性问题,及时对企业进行提醒约谈,将环境违法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实现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告知在前。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制作简明易懂的普法宣传材料,以工业园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企业为重点,开展“送法入企”活动,靠前服务,推进对企业面对面、点对点的普法宣传,精准帮扶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六、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
推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将将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污染物排放小、环境风险低、吸纳就业强且持有排污许可证的小微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实行无事不扰。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进行公示和动态管理,通过减少检查频次等方式向其实施正向激励,对守法的正面清单企业开启“免打扰”模式,持续开展正面清单企业执法帮扶工作。
七、落实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
依托福建省生态云环境监察执法系统,建立污染源信息库,将全县污染源分为三类(一般排污单位、重点排污单位、特殊排污单位),按比例分类实施抽查。将“清水蓝天”、“排污许可”等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与随机抽查紧密结合,协同开展,减少重复检查。
八、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制度
全面落实《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综合考量常见环境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等因素,对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内规定的三类情形包括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实施免予处罚,引导企业健康规范发展。
九、推进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产业化
用好《推进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产业化促进“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若干措施》,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十四五”生态环保重点领域,持续高标准、系统精准策划生成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滚动接续势头;推动策划生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项目,争取政策性金融机构优惠信贷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十、深入推进点“绿”成金
深入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探索排污权、碳排放权抵押质押贷款,推动碳排放权交易创新,支持发展林业碳汇,推动生态环境权益等无形资产转化为真金白银。
来源: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