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工作部署,为顺利推进我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现面向全县范围公开征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意向参与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与发放补贴企业
在连城县依法注册符合条件的企业,能向消费者开具相关销售统一发票,具备与福建银联平台对接的能力。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省、市、区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在实施失信惩戒处罚期间,经营稳健,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货源充足、供应及时;具有规范的支付结算、出入库管理机制,交易全流程台账资料完整。
二、申报参与企业材料
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全套申报材料需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1.连城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
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参与企业提供品牌授权书资格证明材料。
5.“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在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打印)。
6. 参与企业和具备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签订旧电动自行车回收合作协议。
三、申报流程
(一)报名方式。根据企业自愿报名原则,有意愿参与活动的企业向县商务局提交报名材料(申报材料需编制目录,并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三)确定参与企业。县商务局对征集到的企业报送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进行审核,审核确定的参与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
四、相关要求
(一)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资格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
(二)请符合征集条件的企业在10月24日前随带申报材料到县商务局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连城县商务局市场流通股
联系方式:0597-8911806
联系地址:连城县莲峰镇北大中路79号(原圣师大酒店)五楼县商务局市场流通股
附件1:连城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企业申请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连城县商务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