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作内容及要求
(一)文创产品联合开发
1. 以四角井深厚历史文脉为核心,紧密围绕古建遗存、民俗非遗、人文典故等文化要素,深度挖掘地域特色,开发兼具审美价值与实用功能的系列文创产品,充分展现四角井独特魅力。
2. 首年度需完成30款原创设计,设计风格应多元且富有创意,其中不少于10款实现量产上市,满足市场需求。
(二)文化空间运营共建
1. 在四角井文庙指定区域精心设立文创体验馆,馆内空间设计需融合文化元素与现代审美,负责日均营业时长≥8小时,确保稳定运营。
2.承担文创体验馆文化展示、互动体验、文创销售等复合功能,为游客提供沉浸式文化消费体验。
3. 策划承办文庙的活动与日常运营,定期举办特色文化活动,如孔庙祈福大典,升学礼,提升文化氛围与品牌影响力。
(一)基础资质
1. 公司或个体工商户须持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涵盖文创产品开发、销售等相关业务,具备许可的相应资质文件。
2. 近三年无重大经营失信记录,商业信誉良好,财务状况稳定。
(二)专业能力
1. 具备一年以上文旅产品开发经验,需提交:代表性作品设计图集(不少于10套),充分展示设计实力与风格;近一年文创产品销售额证明,体现市场运营能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保障产品原创性与合法性。
2. 配备专业设计团队(需提供人员资质证明),团队成员应具备丰富文创设计经验与专业技能。
3. 具有线上线下全渠道运营能力,能够有效拓展市场,提升产品知名度与销量。
4. 提供有五款具有连城当地特色文创产品,产品应深度融合当地文化元素,独具匠心。
(三)经营合作方式
1.统一资金管理,合作期间,经营者营业流水全部打入运营公司指定账户。运营公司按规定和约定核算、管理资金,保障资金运作清晰、安全。
2.经营者在商品铺货前,需向运营公司提交含商品种类、品牌等信息的清单及说明。运营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反馈,获批后才能铺货。
3.运营公司有权要求合作方与第三方展开铺货合作。合作方需预留一定空间和版面与第三方合作铺货,以丰富商品门类。合作方将结合市场动态、街区文化定位以及消费者需求等情况,自主与第三方进行商业谈判和制定价格策略。
4.双方按照营业总额,运营公司20%与入驻企业或个人80%的比例进行分配。税费由双方自行承担,日常运营成本由乙方承担。每月结算后,运营公司于次月转账支付经营者分成,并提供结算报表。
(一)意向申报(通告发起之日至4月15日)
提交材料包含:资质文件、核心团队履历、产品开发计划书(含首年度开发清单)、运营实施方案(含空间设计效果图)、历史业绩、文创实体产品等证明材料,材料应详实准确,全面展示申报方实力。
(二)对象确定
经连城县四角井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审核筛选符合入驻条件的报名者。当一个店铺出现只有1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时可直接签约;若一个店铺有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时,定于4月17日上午在连城产权公司进行公开抽球确定合作人。按有关规定签订租赁合同后入驻。如出现弃权,则根据报名顺序予以依次递补。
(三)签约实施
签约入驻双方按程序进行签约,合同年限3年,签约按照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首期产品开发周期不超过15天,确保项目高效推进。
1. 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归四角井运营公司所有。
2. 实行年度动态考核机制,从产品开发进度、销售业绩、文化活动举办数量与质量、游客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核,未达考核标准按协议退出。
3. 申报咨询:伍女士 18259611185(工作日9:00 - 17:00)
我们期待与您携手,共同激活四角井文化基因,让传统焕发新生!
连城县四角井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