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
|
招聘6名!连城县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连城县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县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为连城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工作人员,主要从事统计调查工作,共 二、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行为记录; (二)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统计工作;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 (五)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连城县统计局综合股(县政府二楼 (三)报名方式:现场免费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连城县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四)提交材料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时直接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上交报名材料。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人数超过 (二)笔试主要考查报名人员的相关知识水平,总分 (三)若需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 (四)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 (二) 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 (三)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连城县统计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 六、研究聘用 经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连城县统计局在县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聘用。 七、聘用办法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统一与连城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束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等福利待遇:按照连城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标准实行 八、其它 (一)因聘用者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名额空缺的,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二)考试成绩保留一年,若我局劳务派遣人员因中途辞职等产生空缺的,按分数高低排序替补。 (三)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连城县统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连城县统计局综合股 监督电话:连城县纪委监委驻发改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连城县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连城县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 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
|
| | | |
![]() ![]() |
本网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及专栏资料均由连城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号[20131202] 闽公网安备 35082502000143号 闽ICP备2021017474号 Copyright ? 2011-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连城县委宣传部 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597-8935339 未成年专用投诉举报热线:0597-8923633 |